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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想投毒敲诈“乐百氏”

两罪犯财迷心窍利用“一卡通”
2001-03-30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是兆新 我有话说

两名江苏籍农民为了圆自己的“发财梦”,竟在北京市当代商城向广东乐百氏公司投递夹有氰化钠的恐吓信敲诈勒索80万元。3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这两名疯狂的“冒险家”分别判处4—5年有期徒刑。

去年5月,一直做着发财美梦的江苏省东海县农民李新华在老家看到一张报纸,这张报纸上报道了一起被公安机关侦破的敲诈勒索案。这个报道似乎启发了李新华的“灵感”,于是他带上早在几年前在浙江打工时从电镀车间偷拿的氰化钠,于几天后登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一到北京,李新华便找到了正在北京打工的老乡曹春祥,见了面李新华直言不讳地对曹春祥说:“帮我搞张假身份证,我有用。”不久曹春祥麻利地拿到了一张带着李新华照片却署名“周根富”的身份证。随后,李新华凭着这张假身份证,又在某银行双榆树支行办理了一张账号为0010—15080856的一卡通,作为他实施“投毒敲诈”犯罪的第一步。

5月23日,李新华按照乐百氏矿泉水瓶上的地址,给广东乐百氏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了第一封恐吓信,信中恐吓说,如果不将80万元存入他的“一卡通”账户,就将在乐百氏产品里投放氰化钠。李新华还在信中附上了一块氰化钠。信发出后,李新华在对那80万元钞票的憧憬和忐忑不安中度过了一周。一周后,李新华用颤抖的手拨通了乐百氏集团的电话,但令他始料不及的是,乐百氏方面根本不为恐吓所动,严辞拒绝了李新华的敲诈。

7月1日,经查对发现“一卡通”中仍未有分文的李新华再次拨通了乐百氏集团的电话。在电话中李新华叫嚣:“再不给钱我就要采取行动了”,但乐百氏方面仍态度坚决:钱绝不能给!再也沉不住气的李新华决定再给乐百氏集团施加压力,7月6日,李新华躲在曹春祥租住的房子里,偷偷地再次起草了一份恐吓信,信的用语更加嚣张,并在信中又附上了一块氰化钠。

信发出去了,这次李新华的打算是把信放在当代商城的乐百氏货柜上,但做贼心虚的李新华却迟迟不敢放信。他眼珠一转对曹春祥说:“你敢不敢把这封信放在当代商城?”看着曹春祥一脸的不解,李新华压低了嗓子神秘地说:“我想敲乐百氏一笔钱花花,你如果帮我把信放在当代商城货柜上,事成之后我分你几万块钱。”

听说能“挣”几万元,钱迷心窍的曹春祥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当天,俩人一起窜到北京市海淀区的当代商城地下室,曹春祥壮着胆子将信放在一个陈列着乐百氏商品的货架上后转身离去。此后李新华又多次给乐百氏集团打电话进行威胁。

几天后,穷凶极恶的李新华终于在自己的“一卡通”账号上发现,账户里已经被存入了20万元人民币。

喜形于色的李新华不敢在北京取钱,于是拉着曹春祥借回家农忙的名义迅速返回江苏。在南京市一家银行里,李新华带着早已按捺不住的“发财梦”掏出了“一卡通”取钱,不想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这笔款子已被冻结。随后,李新华离开了曹春祥又转道赶往上海,并于7月23日上午窜到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路一处公共电话亭再次拨通了乐百氏集团的电话。正当他气急败坏地威胁要给点“颜色”时,被上海警方当场抓获。7月25日,曹春祥在老家江苏东海县被千里迢迢赶来的北京警方抓获。

今年3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李新华、曹春祥二人的行为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给社会造成了广泛影响,认定两人的敲诈勒索罪罪名成立,分别处以5年和4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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